综治
沈阳共济医院有限公司未经备案开展义诊活动被处罚50000元
根据信用中国(辽宁)信用公示:
沈阳共济医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沈卫医罚﹝2025﹞035号。
处罚类别包含警告与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
处罚内容如下:
其一,予以警告;
其二,处以人民币50000元罚款。
违法行为类型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法事实为该医院未经备案便开展义诊活动。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机关为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沈阳共济医院有限公司简介:
沈阳共济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5月08日,注册地位于沈阳市铁西区赞工街16号,法定代表人为江峰。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生活美容服务,医疗美容服务,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销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停车场服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沈阳共济医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沈卫医罚﹝2025﹞035号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25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5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法事实:
未经备案开展义诊活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机关: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10100396179747P
数据来源单位: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1010039617974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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