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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系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6097445、010-66097153
传 真:010-66096681
电子邮箱:zonghc@moe.edu.cn
附件:1.教育部推荐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名单
2.教育部推荐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名单
3.教育部推荐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事迹简介
4.教育部推荐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事迹简介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
教育部推荐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名单
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普通话培训处
语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培训部(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秘书处办公室)
中国教育电视台新闻中心
兰州大学文学院
附件2
教育部推荐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推广普及先进个人名单
胡 燕 南京农业大学教授
张天伟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阿不来提·托合提 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副处长
彭恒利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员
张豫峰 复旦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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