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海南省开展第七批100名特级教师评选工作
日期:2022-07-13
浏览:
来源:
作者:谢南健
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七批海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本批特级教师计划评选100人。
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本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研究、培训、电教机构,命题评价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重点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包括民办学校的教师。
在评选条件方面,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专业成长梯队系列正在建设完善当中,近三届中职学校省级骨干教师可参加评选,其他条件按照执行。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向省级推荐的特级教师人选中,要适当兼顾学段学科和区域分布之间的平衡,统筹考虑不同类型学校,注重向乡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向教学第一线的中青年教师倾斜。各学段主学科教师推荐均不超过3名,农村学校、薄弱学科教师应有一定比例。担任学校校级领导和教研培训、电教、命题评价机构领导职务的人数合计一般不超过30%。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不少于80%。
在推荐评选要求方面,海南省教育厅明确,推荐评选工作坚持民主推荐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坚持实行“三公开”(名额公开、标准条件公开、程序公开),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确保评选质量。凡发现在推荐评选特级教师工作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推荐评选时要统筹考虑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学校的特点,协调平衡专业学科,公开、公平、细致、准确地开展评选工作;要坚持师德第一标准,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防止单纯用升学率或高分率为标准评价教师的倾向。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传统文化门户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热点信息
-
6月10日至11日,由中央网信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
-
6月15日下午,山东省考古遗址公园联盟成立仪式在泰安举行。这是全国第三个省级考古遗址公园联盟,也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