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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王金勇等2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公告
日期: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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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根据《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决定取消王金勇、秦玉峰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特此公告。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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