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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小学生经典诗词阅读”活动获奖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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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东省教育厅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促进青少年读书行动系列活动--“山东省中小学生经典诗词阅读”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39号)的要求,依据“在线答题”环节综合评定,拟确定齐鲁诗词之星、优秀组织单位名单,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月17日开始至1月23日截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邮编:250002。
电话:0531-59680515;电子邮箱:sd_mingzhuyuedu@163.com。
附件:2023年山东省中小学生“山东省中小学生经典诗词阅读”活动获奖名单.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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