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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施行
日期: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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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传统文化门户网
作者:于家佳
近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不分章节,共22条,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山东省首次以立法形式系统规范沂蒙精神的传承弘扬工作,为新时代红色基因传承注入法治力量。
沂蒙精神诞生于沂蒙革命老区,发展于齐鲁大地,其基本内涵是“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乳交融、生死与共”,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明确,传承弘扬沂蒙精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构建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条例》从多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在研究与保护领域,要求相关机构加强对沂蒙精神的理论研究,深入挖掘文献档案史料;在宣传教育层面,明确重要纪念日需开展主题活动,每年7月集中开展红色文化宣传,媒体要创新宣传形式,文艺界需积极创作相关作品;针对青少年群体,教育部门要将沂蒙精神纳入课程,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在实践与发展方面,提出推动沂蒙精神与旅游、文创产业融合,打造红色旅游品牌,开发特色研学产品。同时,《条例》强调要促进沂蒙革命老区振兴,通过对口合作、人才支持等措施助力区域发展,并对歪曲、丑化沂蒙精神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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